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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文字著作权登记办理过程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6 08:00:26

第一要看源代码的资质情况,如果原创性不够的话,是有一定的申请风险的;第二要看代理机构的资质,现在软件行业的公司越来越多,其实申报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的,这就要看你找的代理机构的资质,不然到时候处理不好被驳回,第二次申报是很难再通过的。在互联网上,就可以涉及到很多软件著作权的问题,软件著作权也是著作权中的一种重要类型,软件著作权也需要进行申请的流程,那么,软件著作权会很容易通过吗,现在由小编带大家了解软件著作权容易通过吗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软件著作权容易通过吗?第一要看源代码的资质情况,如果原创性不够的话,是有一定的申请风险的;第二要看代理机构的资质,现在软件行业的公司越来越多,其实申报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的,这就要看你找的代理机构的资质,不然到时候处理不好被驳回,第二次申报是很难再通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软件著作权的法定限制(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2)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三、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程序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2、按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3、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4、交纳登记费。5、初审是著作权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最近我们常常可以听到一个词“版权”,很多视频网站,音乐APP,文学网站都在讨论这个“版权”。今天小编就初步地带大家了解一下版权以及版权怎样登记等内容。版权怎样登记?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写北京版权登记申请表;

2、打印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申请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版权登记声明(盖章或签字);登记的美术作品或其他作品;作品说明书(包括作品名称、创作完成时间)登记申请信息。

3、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5、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6、版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定是否需要补正;

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但并非所有作品都能进行版权登记: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不可登记版权。

为什么我们要了解版权怎样登记?因为版权登记有意义:

1.版权登记是作品确定权利归属的简易方式以及著作权成立的初步证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被记载的事实或行为就推定为真实的,包括作品的创作人员、创作时间、发表的时间地点等;

2.经过登记的作品在维权时,如涉嫌侵权人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法院和著作权行政执法机关都以版权登记证书确定登记作品的版权;

3.版权登记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著作权人对外许可授权时,可以版权登记证书作为相应的权利证明;

4.版权登记证书作为在先权利的证明,可有效对抗他人抢注商标,可参考商标异议中的“在先著作权”。

《著作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那么,版权法之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什么样子的,保护期多长?下面,跟随一起来看看吧。

其实根据上面著作权法对作品保护的规定,电影作品也是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里。版权法之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著作权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条: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的作品,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著作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版权法之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由于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具有一般是在他人作品或者原作的基础上经过再创作而产生的特性,因此,许多国家给予这类作品的保护期限要比自然人原创的作品的保护期限短。

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这类作品的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第1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在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的计算方法上,我国与其他将该类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制片人的国家大致相同,即以第1次发表(或公开放映)后若干年来计算。

著作权人的基本内容是什么?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以分为最初的著作权人和后来的著作权人。原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法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继承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转让和捐赠等合法许可获得著作权财产权。

(a)作者,完成工作的人。

(二)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与作品创作但承担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权利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而言,它包括:

(a)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它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何时何地出版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署名的权利。作者是否有权签字;有权使用真名和化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签署自己的作品。

(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是否修改、如何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基于作者的意愿,而不应是强制性的。改编作品不同于改编作品。这里提到的修改是对作品的内容进行部分修改,并对文字和表达进行修改。改编是指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从一种类型转变为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或者在不改变原作品类型的情况下,改变其体裁(如将科学专著改写成科普书籍)。

(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护他们的作品不被他人诋毁,不被删除、添加或其他与他们的想法相反的有害变化。这项权利的意义在于保护作者的声誉和声望,维护其作品的完整性。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和修改的权利是相互关联的,侵犯修改的权利往往侵犯了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配音、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品的权利;

(七)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拍摄方式创作的作品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权的主体;

(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和其他技术设备公开复制艺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于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通过有线传输或者转播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以及通过扬声器或者其他类似传播符号、声音和图像的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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