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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区作品著作权申办费用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02 08:23:26

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如何办理软件登记呢?下面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以及他们的区别。

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受让方有两种方式申请软件北京著作权登记。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进行办理,受让方只需要选择一种办理方式即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后,可以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办理的性质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对受让方取得著作权的一个初步证明。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所作的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证明。

2)取得的证书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合同登记证书》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和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起配合使用。

3)办理的申请人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只能由软件著作权的受让方申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申请人只能由受让方签章。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则没有以上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办理。

4)办理的申请材料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供2份签章复印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方式办理,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中一定要勾选“受让取得”。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只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两种方式办理都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原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综上所述,根据版权顾问的专家建议,我们强烈推荐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采用第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也就是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就是北京著作权登记,进行著作权登记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我国的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自愿登记制度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也可取得权利的情况下,可进行版权登记也可不进行登记。下文就由小编您详细介绍著作权如何申请登记。

一、著作权登记分类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

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

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

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版权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委托作品是指根据作者与某一个人或法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委托一方按双方同意的标准支付作者一定的报酬,作者则为此创作某一具体作品。但对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关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版权所有权的具体规定:

1、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一方面,这是为了尊重作者的意愿,即受托人,另一方面,方便委托人有效利用作品。但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同意,他们的归属仅限于作品的财产权,而不是作品的人格权。作家的人格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版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来完成工作,并且是委托工作的作者。根据保护作者和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版权应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给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版权时也受到以下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受托人使用。客户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商定的使用范围,客户可以在创作的特定目的内免费使用它。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艺术摄影公司为了垄断未来的印刷客户的照片业务,借口艺术的客户拥有版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负面照片。对于这种行为,客户可以承担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版权须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适当使用。例如,在受托人接受商标设计的设计之后,无论客户是否注册商标,都不得以侵犯出版权为由阻止客户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允许客户的被许可人使用这个标志。由此可见,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确定委托作品的所有权。没有协商所有权的,一般属于受托人所有。

原创作者如何确保并维护自己的著作权?

由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现在很多作品越来越多的通过网络进行发布与传播。但这也造成了侵权问题频繁发生,而对于原创作者来说,如何确保并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是个难题。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或许可以帮到大家。理论上在作品署名人即可认定为著作权人,在传统社会下,作品通过纸质媒体进行传播,一般报纸、刊物都会标注作者姓名。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下,作品的发表很多是在网络上,而作品的传播一般通过网络进行,除非作者办理公证手续,否则在传播过程中很难确认作品首次发表的时间与方式。但显然办理公证不大现实,一些公证机构甚至不办理此项公证项目。而且由于主要作者都是通过网名发表作品,那么如何确定网名与作者网名是同一主体?

如何证明网名与作者是同一人?办理版权登记手续,目前版权登记分为国家版权登记机关与地方版权登记机关。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程序较为简便,但是收取几百元的费用。而地方版权登记机关一般不收取官费,作者在登记机关进行网上登记后,并提交纸质文件即可证明权利归属。办理版权登记的时候要注意1、要在作品发表前办理登记。2、如果作品涉及专利技术,一定要先申请专利,后办理版权。否则版权登记行为可能使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如果是学术性的文章,即使认定侵权,索赔金额一般参照发表稿酬。那么及时要求对方停止使用即可,一般国内媒体受到律师函或者索赔通知,都会及时停止使用。如果是“玩票”性质的作家,那么最简便的方式是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果是职业作者,那么选择一个合作的文化公司就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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