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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作品著作权办理过程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03 08:26:39

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那么小编为大家说明软件北京著作权登记的意义有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有什么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

5、享有软件著作权证明作用

软件由一系列的代码组成,称为源代码,其可以无限制的复制。

现在各种各种大型的会议,节目,企业,团体都会设计一个贴近他们主体吉祥物,比如中国每年的春晚吉祥物“阳阳”,“阳阳”;奥运会的吉祥物奥运福娃:“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妮妮”。吉祥物能拉近我们和节目或者组织的亲切感,更能让我们从中接受其内在的文化。

现在吉祥物更是已经成为每家企业的企业形象。因此每家企业或者团体都会对自己的吉祥物进行版权的保护。因为一个吉祥物只要是稍微出名一点的,总会被一些玩具厂商在没有经权利人的同意就生产出来销售。虽然这是违法行为,但是因为目前国内人普遍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度不高,导致很难真正的维权到位。

特别是在吉祥物著作权人起诉侵权人的时候,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你如何证明这个吉祥物形象的所有权归你。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是自动完成的。即当您的创作作品自完成之日起,著作权即已经产生了。北京著作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著作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

那么如何把吉祥物形象注册著作权呢?首先,你需要准备好著作权登记的材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作品说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然后把材料递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者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然后经过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缴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整个流程就可以了。

整个著作权登记的正常流程为30天,可以办理加急申请。如果您有卡通形象需要申请版权,而你自己有不熟悉的话,可以联系我们办理。我们公司在办理版权登记业务已经有很多年的时间了,整个流程和注意事项都很熟悉,相信可以帮到您。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多少钱?

1、软件著作权转让官费,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2、软件著作权转让代理费用,如果通过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代办,收费标准参见中介机构代理费用。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北京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警惕!版权合理使用存在的误区

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版权合理使用的情形。但没有详细条款约束合理使用的范围,所以在使用时通常会造成使用误区。接下来,我们看下版权合理使用存在的误区。

误区1:只要注明版权所有者,我的使用就属于合理使用。在合理使用分析中,“转化性”通常是一个关键因素。但是,单纯注明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所有者,并不能让非转化性资料归为合理使用的范畴。加入“所有版权归作者所有”和“非本人所有”之类的声明并不代表您对资料的使用就属于合理使用,也不代表您拥有了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误区2:在他人作品中增加自己的原创内容,就是对他人资料的合理使用。即使您将自己的内容添加到他人的内容中,也不能在合理使用的法庭辩论中占优势,特别是在您的创作并没有向原创作品中添加新的表述、含义或讯息时更是如此。

误区3:“娱乐性”或“非盈利性”的使用自动归为合理使用。法院会仔细研究您的使用目的,以评估是否为合理使用,但是也同时需要考虑其余三项因素。例如,在合理使用的裁定标准中,声明您上传的视频“仅供娱乐”并不能扭转其实质。同样,尽管“非盈利性”的使用在合理使用分析中会得到优待,但是并不表示它就属于合理使用。

误区4:在视频中发表了免责声明,我的使用就属于合理使用。单凭几项声明无法符合合理使用原则。在您的视频中发布合理使用的四项因素,或者加入“无意侵犯版权”等语句,并不是免除版权侵害声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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