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登记服务电话

怀柔区影视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联系我们

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怀柔区影视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怀柔区影视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3 08:19:06

北京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版权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版权登记委托流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单位申请),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

2、提供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样一式两份及版权登记确认书;

3、签订委托合同,交纳费用(官费及代理费),在《版权代理委托书》上委托人一栏中盖章,不必填写。

申请版权登记的好处:

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版权有效期:

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计算机软件侵权中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举证责任分配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北京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主张权利的人的举证程度是提交初步证据予以证明即可。例如主张权利人提交了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了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书即能够证明其所享有的权利,在上述举证的前提下,主张权利人再无须提交有关计算机软件的其他证据。此时主张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完成,否定性的举证责任自然分配至涉嫌侵权者。

二、计算机软件相同或近似时的举证责任

主张权利人在举证证明其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著作权后,下一个举证责任是就须对其主张的侵权事实进行举证。侵权事实的成功认定依赖于以下两个方面的举证。第一、侵权者使用了与其主张的计算机软件相同或者近似的表达形式;第二、侵权者接触了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作品。

首先,如何证明侵权者使用了与其主张的计算机软件相同或者近似的表达形式。计算机软件侵权中,一般是指计算机程序的相同或者近似,计算机程序可以区分为目标程序和源程序。而计算机软件侵权中,比对的对象也应当是以侵权者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的源程序与主张权利人的计算机软件的源程序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但是很多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主张权利人无法获得侵权者计算机软件的源程序,当然有的侵权者的计算机软件的目标程序可以通过反编译程序汇编出源程序。此种情况下,只要主张权利人提供了侵权者的计算机程序中的目标程序与其主张权利的计算机软件中的目标程序相同或者实质近似,则可以推定两者的计算机程序相同或者近似。

其次,如何认定侵权者接触了主张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作品。一般认为,对于接触的证据不应当只限制于直接的接触。例如,不应当只限于提供侵权者购买过、使用过等可以直接证明直接接触的证据。而应当也包括主张权利人举证证明侵权者有合理的可能接触过主张权利人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这种情况。提醒公众,如果主张权利人已经完成证明责任,被告否认的,则举证责任转由涉嫌侵权方负担。此外,主张权利人举证证明接触时,既包括直接的接触,也应当包括间接接触。如果涉嫌侵权方予以否认,则应当承担否认的举证责任,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著作权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跟规定当著作权人能够证明他人的侵权事实行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具体有哪些措施跟规定呢?一起来看下!

一、著作权财产保全措施跟规定1、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4、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5、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6、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已采取查封、冻结保全措施的,如该企业法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或者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保全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封、解冻。如果有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需要,请搜索“

进行软件北京著作权登记是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前提,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软件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没有登记的软件在被侵权的时候是很难申请行政保护和法律保护的。

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是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步。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地址及步骤: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著作权,以及通过转让、继承或承受取得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人登记申请时填写。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软件名称:a.全称:软件全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目前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结尾的软件名称可以申请,如以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软件名称需慎用。b.版本号: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特别提示:登记证书中的软件版本号以申请表中填报的为准,申请人提交的鉴别材料的页眉的软件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符合一致,但有无V以申请表中为准。

2、软件作品说明: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修改他人软件的,需选择“修改软件须经原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授权书。

3、申请软件若是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需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需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4、软件鉴别材料,提供两种选择,一般交存和例外交存。一般交存:源程序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提交一种文档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一种以上的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缴纳80元的费用。

例外交存(专门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a.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b.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c.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上一篇:房山区音乐作品版权形式

下一篇:怀柔区美术作品版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