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登记服务电话

北京摄影作品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联系我们

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北京摄影作品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北京摄影作品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1 08:33:50

在办理软件北京著作权登记过程中,不少企业和个人常常有加急办理登记的需求。但是不少人不太了解加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情况,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需要多少天?

正常情况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在提交之日起(满足审核要求)约30个工作日即可取得。但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想提前得到证书。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比如司法文书),审查速度确可以提前,申请人可以提前取得《计算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般而言登记软件著作权时间大致为,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而加急办理登记手续的话,时间大致为5-15个工作日不等。

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之间有区别吗?

商标就是一个企业的品牌,是商业中起识别作用的标识。版权是自己创作的作品,是作品完成之日就享有自己的著作权或者说是版权。如果将登记的作品用于商标的,还是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否则会构成侵权。

版权作品登记是形式审查,商标是实质审查,所以,说建议将自己独特的,显著性的作品,同时进行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但是如果作品和他人的非常相似,也就是你的注册商标在查询时这个图形就有很多近似的,那么,你这个图形的独创性会相对较小,那么,今后在做版权登记,也会被认为借鉴过他人的作品,独创性和显著性比较小。

您好,类型起来也会很麻烦,这样你要是进行商标注册的话,注册的成功率会非常低,风险是很大的。在这里我们可以查看下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或者是著作权法第二条、四十七条和四十八条的规定。

著作权(版权)意义上是在作者完成作品时就能自动获得的权利,无需登记,但是为了作者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也制订了北京著作权登记流程,作者可以进行自愿登记。互联网的发展,让人们对于自身权利的意识开始增强,从2016年开始,著作权的登记数量在不断上升。下面就从著作权登记材料、著作权登记流程、著作权申请周期和著作权保护期限来分别介绍。

●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个人版):1.委托书;2.作者身份证复印件;3.权利保证书;4.作品创作说明书;5.作品样品。

●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企业/单位/组织版):1.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明复印件;3.权利证明书;4.作品创作证明书;5.作品样品;6.法人作品版权说明。

●版权登记流程:1.提交材料(作品、委托书、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缴费受理;3.审查(30个工作日);4.领取著作权证书。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的办理时间期限是从受理通知书当天算起30个工作日,材料真实无误,通常两个月左右可以拿到著作权(版权)登记证书。

●著作权保护期限:1.自然人:终身及其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2.法人/组织: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未发表作品截至作品完成日之后的第五十年12月31日。目前生活常见的书画、曲艺、音乐、影视、摄影、建筑、设计图、模型、计算机软件等具有创作属性的合法作品均可以申请著作权。

著作权转让是否要登记

一、著作权转让是否要登记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根据《著作权实施条例》第25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所以即使著作权转让不经备案也是可以的。

二、什么是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三、著作权民事纠纷处理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第三条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一篇:大兴区软件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下一篇:石景山区版权代理如何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