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登记服务电话

房山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联系我们

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房山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房山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5 08:27:59

计算机软件北京版权登记,已逐渐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开发企业的共识,其重要性不需多说。现实中,我们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对计算机软件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尚处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初级阶段,侵害计算机软件的事件时有出现,或由于不清楚法律规定,或因怕麻烦,也可能看见别人维权成本过高,许多权利人选择了隐忍。但是,近期国家政策及法律已在悄然间发生了根本变化:

一、最高院集中管辖计算机软件二审案件根据2018年出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计算机软件相关纠纷二审案件由最高院集中管辖,对于统一适用法律,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的里程碑作用,为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落地《民法典》第1185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发布时间:20202020年著作权法第54条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2020年,民法典中明确提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新的著作权法在修改中将这一制度进一步落地,在酌定赔偿额度由50万,提高到500万(具体变化,参见文章《软件著作权在新著作权法下的新变化》。总书记更是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发表了专门讲话。不难看出,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正在得到国家越来越高的重视,对权利人的环境越来越有利。如果顺应国家发展潮流,如何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人而言,就显得尤为必要。

三、配套法律规定进一步落地2020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改变了原有的计算方式,将权利许可费用可以作为计算依据,为了保证惩罚性赔偿进一步落地,最高院专门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提供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销售合同、进出货单据、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网站或者宣传册等有关记载,设备系统存储的交易数据,第三方平台统计的商品流通数据,评估报告,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以及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部门的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侵害知识产权赔偿数额。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主张参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可以考量下列因素对许可使用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一)许可使用费是否实际支付及支付方式,许可使用合同是否实际履行或者备案;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内容、方式、范围、期限;

(三)被许可人与许可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四)行业许可的通常标准。综上,可以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个东风,就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权利的觉醒。计算机软件登记,仅是起点,而不是终点,计算机软件最终得到强力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利益才能得以实现,创新型国家才有希望。202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的发布,根据该决定,新法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著作权法将对企业带来深远影响,北京中政人通知识产权将与您解读新的著作权法,以备企业提前准备提前应对。

著作权转让到北京版权登记机构办理转让登记即可。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著作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1、基本流程

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所用材料→登记机构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核查→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费用→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申请→审查阶段→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所需提交材料

(1)著作权的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进行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所提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进行代办申请时,代理人必须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3、办理的时间

自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登记申请后3的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果需要补正材料,申请人需自接到补正通知书之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会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2019美术作品北京版权登记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著作权应该如何申请登记?

1、申请登记主体(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2、登记程序向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3、提供材料(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2)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手续申请书;(3)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4)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4、美术著作权申请条件如果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话,搞清楚美术作品的定义就可以,再看看自己的作品是否包含。美术作品是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1、是要有特定的内容。2、二是要有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特定内容为实质要件,表达方式则为形式要件。二者缺一即不成其为美术作品。著作权自创作完成自然拥有,不申请也拥有著作权,但是如果想证明那是你的著作权需要一些证据来证明作品是你创作的。如果进行著作权登记可以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用证书来证明你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就简单多了。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版权保护不能忽视,意义大着哩

版权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一种重要的法律保护制度。随着科学、文化、艺术的不断发展,版权保护的意义制度也在不断进步,版权保护和流通同样促进了文化经济的繁荣。

一、它加强了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明确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作者创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作者完成作品创作之后是希望作品能产生经济价值,这就涉及到转让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让作品流入产业市场的问题。但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与作者进行协商时,一般都会要求作者证明其所提供的作品是作者的原创,即改作品的权属归出让人所有。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当然也不希望自己将作品投入产业市场后呗他人起诉侵犯著作权。为了交易的顺畅和安全,作者必须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所有人。所以如果作者的作品进行了北京版权登记,作者的著作权登记证明书就会使被许可人消除顾虑,安心与作者进行交易,这样也促进了作品的使用。

二、它加强了对著作权的行政保护。作品版权登记可以有效地维护作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提供的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为权利人在打击侵权盗板时起到证据作用。作者申请作品的者作权登记是对作品者作权保护的第一步。第二,各地版权局通过公布这些登记的作品,建立登记作品的信息查询系统,使潜在的作品购买者能够查询到这些登记信息。第三,各地版权局对已经登记的作品要利用利技和法律手段加强对这些作品的保护,特别是这些作品被侵权(如盗版)时能通过强大的行政力量打击益版,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数字作品来说,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显得更为必要。因为像数码照片、彩铃彩信、网游动漫、博客文章等之类的数字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极易复制,从而使得这些作品的盗版更加容易。这些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后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才能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如数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平台的建设就加强了确认版权权利归属能力,有效地保护数字作品不被非法篡改,有力地打击了网络侵权行为,提高了执法部门对著作权的管理。

三、为司法机关解决著作权争议提供初步证据。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1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者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当著作权人被慢权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权利人时,著作权登记所发给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范到初步证明作用。如前所述,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源则。

当发生著作权纠纷时,虽然可以提供手稿和有关协议予以证明,但对于有些没有发表的作品要证明自己是原始创作人有很大的难度,提供证据也存在很大的困难。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由各地作品登记机构对作品归属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后进行的作品登记更加客观,更具有证明效力。如市版权局在作品申请登记时进行类似于实质审查的审查,要求作者必须亲自到版权局讲述自己的创作经历,版权局对作者的创作能力进行审查。还要求作者提供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经过这样比较严格审查后所签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力是比较强的。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在处理著作权纠纷时,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就是真实权利人,这也是对作品登记的肯定。


 

上一篇:北京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下一篇:通州区美术作品版权代理如何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