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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文字作品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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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文字作品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5 08:21:34

作品北京著作权登记的作用是什么?著作权登记是版权保护、转让、交易、融资的基础和保障,其作用大体包括:

(1)作为权利的证明文件,在著作权人授权使用作品和追究侵权责任时发挥证明和证据作用。

(2)在处理侵权纠纷时,可以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同时有利于协助司法机关迅速取证,尽早结案。

(3)有利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和调控,促进文化和软件产业的发展。

(4)通过管理和许可著作权实现财产权利的价值,同时确保著作权(版权)在许可使用或转让后,被许可方或受让方的有效使用,促进版权贸易的健康发展。

(5)有利于传递版权资讯,避免重复创作尤其是软件的重复开发。

(6)在申请科技、文化成果,转让和拍卖,申请质押贷款等方面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目前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得到了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初步证据;海关总署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将作品登记证书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文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有关刑事案件时也十分重视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

版权登记也是有保护期的时间限制的,当超出保护期的时间规定时,保护期就会失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版权登记保护期限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1)对于作品的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的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限是没有限制的。

(2)对于公民的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也就是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如果是合作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

(3)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也就是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里并没有发表的,就不会受到版权登记的保护。

(4)对于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里没有发表的,就不会受到版权登记的保护。

软件著作权有何限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

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著作权被侵犯,如何向法院起诉?又该提供哪些证据?

如果我们的作品遭到他人侵犯,损害了我们的利益。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著作权侵犯起诉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呢?又该提供哪些证据呢?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

一、著作权侵犯,如何向法院起诉?如果我们的著作权被侵犯,著作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捆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如果有多个侵权行为实施地涉及多个侵权人,可以向其中任意个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但起诉的被告须包括在该地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如果只对一个被告起诉的,则以侵权行为地为依据起诉只能选择该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所在地的法院。

二、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证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北京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2、著作权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3、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当著作权遭受他人侵害时,应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并迅速委托律师介入,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著作权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每位版权作者通过登记可以让自己的作品得到更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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