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登记服务电话

上海著作权登记

联系我们

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产品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示 > 上海著作权登记

上海著作权登记

上海著作权登记

关于上海著作权登记的保护期限的相关介绍如下: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版权著作权登记有哪些好处,原则上作品一经完成,就有了著作权,申请著作权登记其实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要原因,那么为什么要申请著作去哪登记,下面小编为大家分钟申请著作权登记有什么好处。

1、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产生,著作权就自动产生,无需象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获得。因此,著作权一经产生,就受到法律保护,但却没有像商标注册证一样的权利证书。

2、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此时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

3、版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这就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4、著作权的产生是随作品产生而产生的,因此相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属于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为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2019软件著作权侵权解决的办法

因为网络变得越来越便捷,现在各种软件在网上几乎都可以随手下载。其实,很多人都没有认识这是因为这样,软件著作权的侵权问题变得日益严重。软件著作权经常受到侵权,那么软件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解决呢?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软件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解决

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4、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哪些作品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上一产品: 图片版权注册

下一产品: 没有了